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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件镀锌:原材料及成品进场

日期:2019-06-27

1、一般规定


1.1、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、零(部)件、成品件、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。


1.2、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,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。


2、钢结构:钢材


Ⅰ  主控项目


钢材、钢铸件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
检验方法: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。


Ⅱ  一般项目


2.3、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每一品种、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。


检验方法:用游标卡尺量测。


2.4、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每一品种、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。


检验方法: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。


2.5、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
1>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、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,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/2;


2>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》GB 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;


3>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、夹渣等缺陷。

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

3、钢结构:焊接材料


Ⅰ  主控项目


3.1、焊接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
检验方法: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。


3.2、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,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
检验方法:检查复验报告。


Ⅱ  一般项目


3.3、 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、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圆柱头焊钉》GBl0433中的规定。


检查数量:按量抽查1%,且不应少于10套。


检验方法: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。


3.4、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、焊芯生锈等缺陷;焊剂不应受潮结块。


检查数量:按量抽查1%,且不应少于10包。

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

4、钢结构:其他


Ⅰ  主控项目


4.1、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
检验方法: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。


4.2、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,其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

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
检验方法: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。